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思考
长期以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决定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和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性问题,也是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根本性问题。
没有农业的牢固基础和农业的积累与支持,就不可能有国家的自立和工业的发展;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农业丰,则基础牢;农村稳,则社会安;农民富,则国家昌。只有近8亿农民全员加入现代化进程,才能盘活国民经济全局,实现可持续发展;只有广大农村的落后面貌明显改变,才能实现更大范围、更高水平的小康。为此,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这是在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原则和方略后,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做出的又一个重大决策。这对解决“三农”问题,推进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体人民的富裕安康,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今后我国农村勾画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