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某工业厂房工程监理大纲
2.施工阶段 2.1施工准备阶段 2.1.1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了解工程特点、质量要求,依据设计招标文件,审核总体设计方案和有关的技术合同附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以减少因设计图纸的不足和失误影响工程进展。 2.1.2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及图纸会审会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技术交底及图纸会审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2.1.3 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并报送建设单位,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2.1.4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审查意见,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后,报送建设单位。 2.1.5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确定满足要求后再予以确认。对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 (2)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安全管理制度; (3)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2.1.6确认现场管理人员:检查施工单位实际进场管理人员与上报的管理人员名录是否一致,如有人员变更,则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2.1.7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2.1.8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予以签认。 2.1.9工程开工前,监理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并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理交底。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2.1.10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并上报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