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住宅工程监理大纲兼规划
本监理业务为施工阶段的监理,监理单位负责工程所有批准子项目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合同和信息管理及设计单位、承包商及有关设备供应商等单位的协调工作”,完成本项目的工程建设任务,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2.1、编写项目的投资、质量、工期、合同和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的控制计划、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1.2.2、参与施工承包人的招标、评标、合同谈判工作,协助委托人审查确认承包商的资质条件、施工合同,组织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负责审核有关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并及时报委托人批准,组织实施。 1.2.3、审查承包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安全施工技术管理方案,提出改进意见。 1.2.4、审查承包商提报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及资格。 1.2.5、审查施工承包人的开工申请报告。 1.2.6、监督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国家和江苏省有关的工程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 1.2.7、审查施工承包人质保体系和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 1.2.8、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1.2.9、负责审查施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并督促实施。 1.2.10、审查承包商提出的材料和设备清单,核实其规格、质量标准及价格与清单是否相符,严格按标准检验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 1.2.11、参加主要设备的现场开箱检查,对设备保管提出监理意见。 1.2.12、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及重大质量隐患问题时,有权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并通报建设单位。 1.2.13、督促检查承包商建立有效的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和可靠的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 1.2.14、审查有关索赔文件,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委托人审定。 1.2.15、控制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组织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对隐蔽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 1.2.16、根据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签认付款凭证,报委托人签发。对实付款与投资计划进行动态控制,审核工程结算。 1.2.17、监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2.18、协助委托人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商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参加工程决算工作。 1.2.19、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并负责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1.2.20、监理单位每半个月向建设单位通报监理情况,按月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形式的监理月报。 1.2.21、合同完成或终止时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 1.2.22、协助委托人代表与承包商签订工程保修合同,鉴定质量问题责任。保修期内定期回访,督促承包商落实保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