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文化创意产业中心(二期)模板工程专项施工专项方案
本工程为锦江文化创意产业中心(二期)工程,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圣乡片区,香樟大道与成龙大道交汇处。本工程多层及纯地下室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高层设计楼为框架-核心筒结构。主楼基础采用筏板基础,主楼外地下室及商业采用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采用柱下独立基础及墙下条形基础。本地块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2665.04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104965.1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9112.12 m2;地下建筑面积为:35118.84平方米;
本工程地上组成部分由塔楼1-1#工业设计楼(办公) 和1-2#动漫设计楼(办公),地上共 17层;1-3#附属设施楼,地上4层。
根据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要求;当本工程涉及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时按要求另行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家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