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性条文部分:
序号 |
条文代码 |
所 提 问 题 |
判 定 原 则 |
1 |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
重点设防类按高于本地区地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抗震构造措施与抗震措施有什么不同? |
抗震措施:是指除地震作用计算(地震作用标准值以及相应的地震作用效应计算)和抗力计算(构件截面承载力计算等)以外的抗震设计内容,包括建筑总体布置、结构选型、抗震等级划分、地基抗液化措施、考虑概念设计要求对地震作用效应(内力及变形)的调整,以及各种抗震构造措施。主要为抗震规范各章中的“一般规定”的有关内容,“计算要点”中的地震作用效应(内力)调整和“抗震构造措施”中的内容。 |
2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版) |
“框架隔墙的不合理布置”是否有定量指标?除了折减结构周期外,还有什么更好的考虑框架隔墙对抗震影响的方法? |
该规定主要是考虑隔墙的不合理布置对主体结构构件的不利影响,如:嵌砌在框架柱间填充墙不到顶或房屋外墙在框架柱间局部高度砌墙,造成短柱;框架建筑一端有隔墙、另一端无隔墙造成扭转;上层有隔墙、下层无隔墙造成刚度突变。该规定没有定量指标,属概念设计范畴。 |
3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版) |
地勘报告中已判断出建筑场地类别和特征周期,而抗震规范4.1.6规定当有可靠的剪切波速和覆盖土层厚度且其值处于场地类别分界线附近时,应按插值法确定特征周期。是否应按插值法确定特征周期,地勘报告的判断做参考? |
如果有可靠的剪切波速和覆盖土层厚度且其值处于场地类别分界线附近时,可以按插值法确定特征周期,地勘报告的判断做参考。 |
4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版) |
若坡高很小坡顶宽很大,是否要执行该条文?希望能明确执行该条文的坡高宽限值。 |
条文说明中己明确给出考虑局部突出地形对地震动参数放大作用的各参数指标。 |
5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版) |
挑梁端搁置于梁上的支座处,造成框架梁端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大于2%时,箍筋加密区箍筋最小直径是否需按规范要求数值增大2mm?是否需按规范要求控制框架梁端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不应大于2.5%? |
由于挑梁钢筋内伸造成框架梁端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大于2%,虽然不是小震下内力计算所需的配筋值,但考虑到大震时的延性要求,保证梁端塑性铰的形成,箍筋加密区箍筋最小直径应按规范要求增大,同时控制框架梁端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不应大于2.5%。 |
6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版) |
对有地梁的框架柱而言,柱根指基础到地梁还是地梁面以上? |
柱根部指结构嵌固端处,基础顶还是地梁顶作为嵌固端应根据具体工程条件确定。一般情况下,当地梁高于基础面不多时,地梁到基础面的抗侧刚度远大于底层抗侧刚度,柱根应为地梁面,且其构造措施尚应向下延伸至基础顶。对于地梁埋深较大存在刚性地面的约束时,柱根加密区高度从地面标高起算并向下延伸至基础顶。 |
7 |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 |
对于房屋高度大于60m的高层建筑在计算位移时,其基本风压能否按50年一遇考虑? |
按照现行高规要求,对于房屋高度大于60m的高层建筑在计算位移时,其基本风压应按100年一遇考虑。 |
8 |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 |
某7度设防的7层框架结构,室外地面到坡屋面檐口高度为29.8米,坡屋面檐口至坡屋面顶为2米。檐口标高处若设置整层的水平楼板时(形成闷顶),房屋高度按30.8米计算,抗震等级取二级。檐口标高处若未设置水平楼板时,房屋高度按29.8米,抗震等级可以按三级。以上判断原则是否可行? |
不可行,与闷顶有关的判断原则是判断坡屋面砌体房屋高度的方法。 |
9 |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 |
荷载规范规定的卫生间活载与《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不符,如何执行? |
荷载规范是审查师的审图依据,一般情况下卫生间活载应执行荷载规范的规定。 |
10 |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 |
规范给出的风压值不够详细,很多地方均无风压值,就福建省而言,有关部门能否给出更为详细的风压分布图及各县的风压值? |
住建厅正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福建省风荷载技术规程。 |
11 |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 |
围护结构风荷载标准值计算公式中,局部风压体型系数μs1取值存在争议。如对圆弧或圆形平面,退台式建筑平、立面等,这种情况幕墙墙角区的作用宽度怎么计算? |
如果圆弧半径大于墙角区则不按墙角区处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风阻较小,不产生漩涡;退台式立面的墙角区应按幕墙所在高度建筑物宽度计算,高度仍按建筑物的平均高度计算;退台式平面墙角区应按所在位置的建筑物整体宽度计算,因为退台处只要处在建筑物的边角区、由于风流场湍流结构特征其风洞效果是类似的,而此时风阻仍然为整座建筑物的宽度和高度,这可以从风洞试验结果来映证。 |
12 |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
现浇砼楼板的简支边,板面负筋是要否满足ρmin? |
既然是简支边,板面负筋为构造钢筋,不需要满足ρmin的要求,但要符合混凝土规范10.1.6和10.1.7条的规定。 |
13 |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
板块有高低差处,板支座配筋是否需控制最小配筋率? |
梁两边板块有高低差,板的计算模型该边不宜作为简支边而应设为固定边,板支座钢筋锚入梁内长度应满足锚固要求,且配筋率应满足最小配筋率要求。 |
14 |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
一些节点大样(比如屋檐及反口300~500mm反口厚100mm)是否竖向钢筋要满足ρmin? |
这些节点中钢筋若属于受力钢筋,应满足受力钢筋ρmin要求。 |
15 |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33-2001 |
第4.2.3条钢型材的相对挠度L/300与《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6.2.7条和6.3.10条L/250限值不一致,且国家标准《建筑幕墙》GB/T 21086-2007将金属与石材幕墙钢型材相对挠度限值定为L/250,应如何执行? |
国家标准《建筑幕墙》GB/T 21086-2007第6页表11中石材幕墙的钢型材立柱和横梁可以按L/250控制挠度,但考虑到这只是推荐性的标准,虽然《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是2001年版,但该规范尚未修改,原则上应从严要求按照规范规定L/300控制,若要按L/250控制应经过论证或提供充分的理由。 |
16 |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33-2001 |
石材和金属幕墙横梁与立柱连接时,角码与立柱焊接,横梁与角码焊接或螺栓连接,是否可行? |
横梁一端焊接连接、横梁另一端采用长圆孔与角码栓接以释放温度应力是可行的,但从施工角度考虑则角码与立柱焊接固定后不能再调节会带来施工不便。 |
17 |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33-2001 |
石材幕墙上下立柱连接缝隙处,当立柱采用槽钢或H钢时、上下立柱仅采用单片钢板在腹板一侧连接,是否可行? |
单片钢板不能做到上、下立柱通过钢板紧密接触,上、下立柱传力不可靠,因此不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