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浆砌石体砌筑 (1)一般要求 ①砂浆必须要有试验配合比,强度须满足设计要求,且应有试块试验报告,试块应在砌筑现场随机制取。 ②砌筑前,应在砌体外将石料上的泥垢冲洗干净,砌筑时保持砌石表面湿润。 ③砌筑因故停顿,砂浆已超过初凝时间,应待砂浆强度达到2.5Mpa后才可继续施工;在继续砌筑前,应将原砌体表面的浮渣清除;砌筑时应避免震动下层砌体。 ④勾缝多哈浆标号应高于砌体砂浆;应按实有砌缝勾平缝,严禁勾假缝,凸缝;勾缝密实,黏结牢固,墙面洁净。 ⑤砌石体应采用铺浆法砌筑,砂灰浆厚度应为20-50mm,当气温变化时,应适当调整。 ⑥采用浆砌法砌筑的砌石体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对不同时砌筑的面,必须留置临时间断处,并应砌成斜搓。 ⑦砌石体尺寸和位置的允许偏差,不应超过有关的规定。 共82页,编制于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