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5 浆砌石施工方法 砂浆内所用砂子0.15~5mm的粗砂,细度模数为2.5~3.0,粘土和粉土含量不超过3%,为了提高砂浆耐磨性并节约水泥,在砂浆内掺的小砾石,采用一级配,粒径为5~20mm。 砌筑工程采用的水泥品种和标号应符合规定,到货的水泥应按品种、标号、出厂日期分别堆放,受潮结块的水泥,禁止使用。 混凝土拌制用的水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对拌和及养护的水持有怀疑时,应进行砂浆强度试验,如果该水制成的砂浆的抗压强度对于标准水制成的砂浆28天龄期抗压强度的90%以下时,则此水不能使用。 胶凝材料的配合比必须满足施工设计规定的强度和施工和易性要求。施工过程中需要改变配合比时,应重新试验,并报送监理工程师批准。 拌制时应严格按试验确定的配料单进行配料,严禁擅自更改,配料的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水泥为±2%,砂砾石为±3%,外加剂为±1%。 混凝土拌和时间:机械拌和不少于2~3min,一般不应采用人工拌合。局部少量的胶凝材料至少干拌三遍,再湿拌至色泽均匀,方可使用。 共98页,编制于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