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1、“本合同”是指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第十八条所界定的全部合同文件。 2、“预售合同”是指甲方为购买****《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3、“本工程”是指本合同第二条***装修改造工程。 4、“服务”是指本合同第三条所描述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 5、“建设单位”是指***楼的开发建设单位,即**置业有限公司。 6、“甲方”是本合同所指的、聘用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本合同允许的继承人。 7、“乙方”是本合同所指的、受甲方聘请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本合同允许的继承人。 8、“第三方”是指除本合同甲乙双方之外、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9、“日”是指任何一个零时至下一个零时之间的时间段。 10、“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一、改造工程内容: 1、印刷厂房屋面更换为轻钢彩钢屋面;外窗更换为推拉中空双玻塑钢窗;外门更换为防盗门;内墙粉刷;外墙改为混水砖墙并粉刷;室内吊顶;室内木门翻新; 2、垃圾楼外墙粉刷; 3、行政1、2号楼外墙做保温及真石漆,屋顶保温及防水,室内墙乳胶漆; 4、传达室、收发室及行政1号楼北侧平房外墙粉刷及真石漆,室内墙面乳胶漆,屋面保温及防水; 5、大门头清理; 6、行政2#楼南侧空地地面整修铺大方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