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建设单位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决定联合组成XXX公司工程项目部,共同承担1#厂房、办公楼工程的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简况 建设单位:XXX 工程名称:1#厂房、办公楼及附属工程 工程地点XXX 工程内容:1#厂房、办公楼土建、钢结构、水电及部份围墙道路等 施工面积:1#厂房5774m2,办公楼3160m2 工程造价:X 开竣工时间:X 二、承包指标 施工工期:180天 工程质量: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规定,(如有更新,按现行标准、规范) 安全生产:无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文明施工:达到“南京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施工现场”标准 其它:/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与业主签订工程建设合同和重大合同变更,并专门委派一名同志驻现场协助乙方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办理开工前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安全认证等应具备的手续; (3)全面贯彻南京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提供项目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现场管理的服务,并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 (5)负责做好财务服务,为乙方设立单项工程财务台帐,双方可及时对帐; (6)协助乙方处理与业主间的经济往来,与乙方共同办理工程预决算以及对外的重要工作; (7)督促乙方严格履行工程施工合同,协助乙方解决施工中的管理问题,圆满完成建设单位发包的施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