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条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钢筋混凝土工程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特种混凝土或有特殊要求的钢筋混凝土工程。 第1.0.2条 对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和试验方法,凡本规范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有关现行的国家标准、部标准执行。 第1.0.3条 钢筋混凝土工程的施工,应在前一分部或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 第1.0.4条 抗震设防地区的钢筋混凝土工程,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处,尚应符合《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TJ11-78)的有关规定。 第1.0.5条 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时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damnasse LV1
典型的中式四角凉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