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屋面重力流雨水系统的两种可能方式——完全忽略压力因素的影响,系统的通水能力按无压流确定,系统的设计不考虑压力的作用;系统的通水能力按重力无压流确定,但系统的设计考虑压力的影响出发,分析了2003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中重力流系统设计存在的安全隐患:雨水斗不具备控制重力流负荷的功能;管道中的水压足以破坏管道;检查井冒水的必然性,认为应对现行规范重力流系统进行修订。
我国屋面重力流雨水系统安全缺陷分析-图一
我国屋面重力流雨水系统安全缺陷分析-图二
我国屋面重力流雨水系统安全缺陷分析-图三
内容简介 1、悬吊管水平敷设,管顶平接,不得倒坡;雨水斗的平面位置可做适当调整。 2、检查口设置在离室内地面1.00m处。 3、屋面应设溢流口或溢流系统,与虹吸雨水排水系统的总排水能力不小于重现期为50年、 降雨历时5min的设计雨水流量。 4、雨水排至室外第一个雨水井或消能井,出户长度暂按5m计。 5、屋面预留洞尺寸为:YG50A型φ200mm,YG80A型φ3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