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 2.20m (计算全面积) 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高度〈 2.20m(计算1/2面积) 1、单层建筑物高度不足2.20m 者应计算1/2面积。 层高≥ 2.20m(计算全面积) 1、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2、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3、地下室、半地下室层高在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4、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 5、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6、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统计-图一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统计-图二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统计-图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