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质〔2006〕139号 各区、县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了落实《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京建质[2005]999号),指导各单位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现将《关于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关于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关于印发《关于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图一
关于印发《关于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图二
关于印发《关于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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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