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引导绿色建筑健康发展,促进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的申报和评审。 第三条 申报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的项目应在建筑全寿命周期内,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减少环境污染等方面符合绿色建筑相关标准的要求,并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标准-图一
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标准-图二
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标准-图三
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标准-图四
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标准-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