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年版)
为适应行业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推动新技术工程应用,促进行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发展,提高行业建设技术、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和《重庆市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办法》(渝建发〔2010〕65号),编制形成了《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年版)》(以下简称《技术通告》),现予以发布,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技术通告》的各项规定,不得使用或超范围使用《技术通告》中所列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对违反《技术通告》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不予通过,并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二、各区县住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应加强《技术通告》的宣贯、实施及监管,采取有效措施,按要求禁止或限制使用《技术通告》中所列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积极推广、扶持和发展相关替代技术、工艺和产品,提高新技术推广应用实施能力。
三、在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或超范围使用《技术通告》所列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的,按相关法规予以处罚。《技术通告》未列入的技术、工艺和产品,国家和我市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定禁止或限制使用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定执行。
四、原《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第一号至第八号自本《技术通告》实施之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