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喷灌与微灌工程技术管理规程
2.1水源工程 2.1.1 水源工程必须按年用水计划和作业计划规定的供水量和供水时间保证供水。 2.1.2 水源水质应符合GB5084—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规定;微灌工程水源的水质还应符合SLl03—95《微灌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必要时,应对水源水质进行检测。 2.1.3 以河流、渠道、水库、塘堰、机井等为水源的水源工程管理,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执行。 2.2首部工程 2.2.1 喷灌与微灌工程加压泵站的工程管理,应符合SD204—86《泵站技术规范(技术管理分册)》的要求。 2.2.2 自压工程首部的水池及控制设施,应按设计要求及时清淤、清污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