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
为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办法》的规定,自2007年9月1日起实行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审查。属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管理权限范围的项目,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后,工程的发包单位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合同提交龙岗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指南-图一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指南-图二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指南-图三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指南-图四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指南-图五
特别声明:本资料属于用户上传的共享下载内容,仅只用于学习不可用于商业用途,如有版权问题,请及时 联系站方删除!
微信扫码分享
点击分享
登录 参与评价!
开通VIP享超值特权
VIP会员用户人均节省239元
推荐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