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传于:2019-12-19 10:27:53 来自: 施工 / 工程考试资料 / 一建考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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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302000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1Z302010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1Z302011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

1Z302000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9页)-图一

1Z302000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9页)-图一

1Z302000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9页)-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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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302000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9页)-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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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302000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9页)-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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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302000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9页)-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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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 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建筑施工企业在招投标、施工合同签订、业务分包、施工、竣工验收、结算、保修等八个阶段的法律风险点,及其防范方法。
  • 锅炉制造许可条件专项条件
    2.1锅炉(A) 2.1.1人员 (1)配备产品设计开发的人员,并且有完整的A级锅炉产品设计经验,包括结构设计、强度计算、热力计算、水动力计算等能力; (2)具备新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并且有足够的将图样转化为实际制造工艺的人员; (3)焊工持证项目至少包括埋弧自动焊、气体保护焊和焊条电弧焊等焊接方法,焊工持证项目一般不少于50人项; (4)配备A级锅炉产品制造需要的专职检验人员不少于5人; (5)配备A级锅炉产品制造需要的金相检验和理化检验人员。
  • 某建筑企业安全施工许可证申报资料
    本资料为某建筑企业的安全许可证申报资料,其内容包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制(各级人员、各职能部门);规章制度(培训、检查、报告处理)及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及证明文件,安全管理机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计划及考核,工伤保险、工程意外伤害保险,起重机械检测,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XX厂房施工组织设计(未经本人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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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BT 17367-1998 取水许可技术考核与管理通则
    本资料为GBT 17367-1998 取水许可技术考核与管理通则,资料内清晰,可供参考,欢迎下载。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缮证系统 1.0 绿色下载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缮证系统是一款关于建筑工程方面的施工许可证管理软件。该软件可以让建筑相关单位部门人员使用,支持多种建筑工程业务办理,支持施工许可证整理打印等功能,是建筑工程部门人员工作必备工具之一。
  • 建筑工程常用法律法规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适用施工单位项目部使用pdf版(部分为word格式)
  • 某市法律机构行政楼建施图
    本工程为某市法律机构行政楼建施图,包含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图纸内容完整,表达清晰,制图严谨,欢迎设计师下载使用。
  • 施工许可证办理所需要件明细
    施工许可证办理(所需要件、办结时间)明细,包括所有要件明细,办结时间等
  • 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用于建设工程首次申请或者申请延期夜间施工许可证。 二、本表应使用计算机打印,或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正楷填写,字迹要工整,不得涂改。 三、申请编号、申请时间、受理编号、受理时间由发证机关填写,本表工程项目负责人声明及第一至第五部分由企业填写。企业应如实逐项填写,不得有空项。 四、本表一律用中文填写,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五、本表在填写时如需加页,一律使用A4型纸。
  • 特种设备气瓶充装许可条件
    1.基本条件 (1)充装单位应当取得相关部门 (规划、消防部门)的批准(注1),在取得充装许可前,充装站不得对外营业; (2)充装单位的场地、厂房、设备和充装工艺设施应当是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3)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适应充装工作需要的事故应急预案,并且能够有效实施; (4)建立和使用气瓶充装质量追溯信息系统,具有自动采集、保存充装记录的信息化平台(仅限易燃有毒气体充装 ),采用信息化技术对气瓶充装过程进行管理; (5)具备充装介质的储存能力,并且具有符合规定数量的由充装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车用气瓶、非重复充装气瓶、呼吸用气瓶除外 )(注2); (6)充装单位应当具备气瓶维护保养的能力和设施,负责对本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进行标志制作和维护保养。 注1:(1)新取证和搬迁的充装站应当具有当地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规划许可证》,换证的充装站应当具有当地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规划许可证》或者能证明其为合法经营的行政许可文件(如《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等 ); (2)按照消防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充装站申请消防验收合格后获得的消防鉴审合格意见书等。 注2:充装介质储存能力和自有产权气瓶数量依据各省级 (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
  • 特种设备锅炉安装许可条件
    1.人员 1.1质量保证体系人员 安装单位应当根据产品安装过程的需要,配备并且任命质量保证工程师,以及工艺、材料、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检验与试验、理化检验、起重、筑炉等过程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质量保证体系人员任职要求如下: (1)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锅炉安装质量管理或者检验工作经历、理工类专业教育背景和助理工程师职称, A级锅炉安装单位的质量保证工程师应当具有工程师职称; (2)工艺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锅炉安装工艺工作经历和锅炉或者机械类相关专业教育背景,A级锅炉安装单位的工艺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应当具有工程师职称; (3)焊接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焊接工作经历和焊接或者焊接相关专业 (材料、机械类专业)教育背景, A级锅炉安装单位的焊接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应当具有工程师职称; (4)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备RTⅡ级或者UTⅡ级无损检测资格,A级锅炉安装单位的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应当具备RTⅡ级或者UTⅡ级无损检测资格4年以上; (5)检验与试验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锅炉产品检验工作经历和理工类专业教育背景; (6)其他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所负责工作的经历和理工类专业教育背景; (7)材料与理化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焊接与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1.2其他人员 安装单位技术人员、焊工、无损检测人员及相关作业人员应当满足表1的要求。 表1 其他人员数量 注 :(1)带 * 号者,外委的不要求; (2)技术人员数量,是指锅炉、热能、化工机械、暖通、焊接、金属材料、无损检测、热工仪表、机械等专业的中专以上学历人员数量; (3)A级锅炉安装单位的焊工中,配备FeⅡ及以上类别材料 (见《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试件合格项目的焊工人数比例不少于50%。 2.工作场所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仪器设备室、资料档案室和仓库。 3.设备设施 安装单位的安装设备及检测仪器与试验装置应当满足表2的要求。 表2 安装设备及检测仪器与试验装置 注:带 * 号者允许租赁。 4.工作外委 无损检测和理化检验允许外委, A级锅炉安装单位的光谱检验不允许外委。 5.质量保证体系 除符合(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基本条件)要求外,其程序文件、工艺文件还应当满足本文5.1和.5.2 条的要求。 5.1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中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 (1)图样资料审查; (2)变更设计图样联系; (3)开箱验收、基础复验和施工检验验收等。 5.2安装工艺文件 安装单位应当依据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结合锅炉实际类型制定相应的工艺文件: (1)焊接工艺; (2)胀接工艺; (3)无损检测工艺; (4)校正、组合工艺; (5)吊装工艺; (6)耐压试验工艺; (7)筑炉工艺; (8)烘炉、煮炉或者化学清洗工艺; (9)水处理设备安装调试工艺; (10)炉排及辅机安装调试工艺; (11)试运行工艺; (12)其他有关工艺。 6 .试安装 (1)试安装应当是相应级别的锅炉整机安装工程;  A级试安装样品应当为散装锅炉,如果试安装样品为整装锅炉,则应当在许可证中给予限制; (2)试安装工程的设计和受压元件制造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3)试安装前,安装单位凭许可受理决定书向施工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施工告知(注); (4)试安装工程应当经耐压试验、总体验收合格。 注:试安装工程需要投入使用的,其试安装过程应当接受监督检验。 7.换证业绩 安装单位换证时,许可周期内应当具有与持证级别相应的安装或者改造、修理业绩,否则换证评审时按照首次申请取证的要求准备试安装工程。 申请"自我声明承诺换证"的,许可周期内与持证级别相应的产品安装或者改造、修理业绩不少于4台。
  • 特种设备气瓶制造许可条件
    1.基本条件 1.1人员 1.1.1技术负责人 制造单位应当配备1名技术负责人,具有许可产品制造或者检验工作经历、本科学历和工程师职称。 1.1.2质量保证体系人员 制造单位应当根据产品制造过程的需要,配备并且任命质量保证工程师及设计、材料、工艺、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理化检验、检验与试验,以及气瓶的旋压收底及收口、纤维缠绕气瓶的缠绕及固化、非金属内胆成形、内装填料气瓶的填料充填及固化、低温绝热气瓶的绝热材料包扎和抽真空等其他过程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注表1),其职称和资格应当不低于表1的要求。 质量保证体系人员任职条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气瓶制造、质量管理或者检验工作经历和理工类专业教育背景; (2)焊接及热处理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焊接及热处理工作经历和焊接、金属材料以及相关机械类专业教育背景; (3)检验与试验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气瓶产品检验工作经历和机械、焊接、材料、无损检测等相关专业教育背景; (4)其他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所负责工作的经历和机械类或者相关专业教育背景; (5)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应当熟悉任职岗位的工作任务和要求,通过岗位培训,能够履行岗位职责。 表1 质量保证体系人员职称和资格 注1:产品制造过程中无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等过程的,不需要配备相应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1.1.3技术人员 制造单位应当配备许可产品制造所需要的技术人员,其数量应当不低于表2的要求。 表2 技术人员数量 注2:机械相关专业,包括过程装备制造与控制 (化工机械)、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等;焊接相关专业,包括焊接、金属材料等。 1.1.4焊工 (1)焊接结构气瓶的制造单位应当配备许可产品制造所需要的持证焊工,焊工持证项目应当满足许可产品制造所需要的焊接方法、金属材料种类和位置等条件要求; (2)制造单位焊工人数应当与生产能力相匹配,并且不少于8人。 1.1.5无损检测人员 制造单位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持证项目,无损检测人员持证项目和数量应当不低于表3 的要求。 表3   无损检测人员持证项目和数量 (注3) 注3:一人具有多个持证项目时,可按不同项目分别累计;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计入无损检测人员数量中;许可子项目的相关产品标准中没有相关无损检测方法要求时,可以不配备相应持证项目的无损检测人员。 1.1.6检验与试验人员 制造单位应当根据许可产品制造过程检验和批量检验与试验的要求,配备满足产品所需要的检验与试验人员。 1.2工作场所 制造单位许可产品制造所需要的工作场所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许可产品制造各工序所需要的生产场地,瓶体的冲压成形 (包括金属坯料冲拔和板材深拉伸成形 )、管制瓶的旋压收底及收口、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纤维缠绕气瓶的缠绕和固化以及非金属内胆成形、填料的充填、低温绝热气瓶的脱脂清洗、绝热材料包扎及抽真空等工序在生产场地内完成; (2)各制造工序在生产场地内按照生产流程合理布置; (3)承压部件焊接工序在室内进行;应当对气瓶上的所有焊缝 (包括非承压焊缝)进行焊接工艺评定,评定方法按照GB/T 33209《焊接气瓶焊接工艺评定》执行;焊接工艺评定应当在本单位生产线的设备上进行,由本单位操作技能熟练的焊工焊接试件(或者试样瓶); (4)具有原材料和焊接材料存放需要的库房或者专用场地,具有有效的防护措施,并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5)具有与许可产品相适应的耐压试验、气密性试验、爆破试验以及其他相关试验的专用场地和必要的防护措施; (6)许可产品的检验与试验工作应当在同一生产场地内完成; (7)具有许可产品无损检测所需要的专用场地 (曝光室、暗室等); (8)具有保管产品技术质量档案、法规标准等技术资料的专用场所。 1.3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制造单位应当具有许可产品制造所需要的材料切割、成形、机加工、焊接、焊接材料烘干和保温、起重、热处理、表面处理、填料充填及其固化和烘干、复合材料缠绕以及固化、非金属内胆成形、低温绝热气瓶的抽真空等设备,以及必要的工装和模具等。 1.4检测仪器与试验装置 (1)制造单位应当具有许可产品制造过程的逐只检验项目和批量检验项目所需要的检测仪器与试验装置,如检验平台、无损检测、化学分析、拉伸试验、冲击试验、金相检验、非金属内胆材料性能测定、耐压试验 (外测法试验装置需配有经校准合格的标准瓶)、气密性试验、爆破试验、压力循环试验等仪器及装置; (2)制造单位应当具有批量检验试样制备所需要的加工设备以及试样检验所需要的仪器和设备。 1.5工作外委 (1)瓶体的热成形加工、焊接、无损检测、热处理、填料制造、纤维缠绕等制造过程,不允许外委; (2)纤维缠绕气瓶制造单位在已具备与本单位气瓶相适应的内胆制造能力的前提下,可以将内胆外委给具有相应气瓶制造资质的单位。 1.6产品批量管理 制造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许可产品批量生产的条件,按照批量管理的要求进行产品的制造、检验与试验,产品的质量记录、检验报告等应当按批存档,并且出具产品批量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记录应当具有主体材料、焊接材料以及关键工序工艺参数和操作人员的可追溯性。产品批量的定义见《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7产品安全性能的制造保证能力 (1)制造单位应当具备独立完成气瓶制造和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的能力,保证产品安全性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2)气瓶产品安全性能应当满足《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使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协调标准以外的标准制造气瓶的,制造单位应当提供采用的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气瓶的安全性能不低于《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的符合性申明材料; (3)制造单位应当制定包括许可产品所有制造过程的工艺规程 (作业指导书)和检验规程。 1.8试制造(注4) (1)试制造样品的规格能够验证制造单位申请许可范围内所需要的制造能力和检验能力; (2)试制造样品取得设计文件鉴定报告,并且满足《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 (3)试制造样品的设计参数和制造工艺覆盖许可申请范围,制造工艺应当包括成形、焊接、无损检测、热处理、理化试验、耐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等过程; (4)每个申请许可子项目试制不少2个批量的试制造样品合格品 (试制造样品合格品应当完成涂装前的所有工序以及检验与试验,检验结果合格 ),另外还至少有1个批量的试制造样品在制品,在制品应当覆盖冷热成形、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理化检验、耐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纤维缠绕及固化、填料的充填、低温绝热气瓶的抽真空、真空检漏等主要制造和检验工序 (注5); (5)试制气瓶合格产品每个批量的气瓶数量,除长管式大容积气瓶、低温绝热气瓶产品不少于10只外,其他许可的产品应当不少于50只。 注4:试制造样品需要作为产品销售使用的,其试造制过程应当接受监督检验。 注5:如果2个批量的试制造样品合格品和1个批量的试制造样品在制品不能包括的许可产品制造工艺,可以通过增加试制造样品来满足对所有制造工艺的覆盖要求。 1.9制造质量追溯与公示 制造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气瓶产品质量追溯信息网站,向社会公示出厂产品的制造质量信息。 2.专项条件 2.1无缝气瓶(B1)
  • 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清单
    [简介]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获取登记汇总表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责任与法律责任
    本资料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责任与法律责任,些建设单位利用其在工程建设中处于主导地位的优势,在招投标中压价,甚至将工程发包价格压到低于成本价格;有的为降低成本,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向勘察、设计或施工单位提出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甚至强令改变勘察设计文件内容;内容详实,值得参考下载。
  • 由于附加大小的限制原因,该文件的第二部分,在此上传,希望朋友们将这两个问价全部下载后放在一起解压
  • TSG 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
    TSG 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及目录和项目已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已出版发行。 TSG 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实施后将同时废止的有: (1)《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国质检锅〔2003〕194号); (2)《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174号); (3)《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251号); (4)TSG G3001-2004《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 (5)TSG R3001-2006《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 (6)TSG R4001-2006《气瓶充装许可规则》; (7)TSG D2001-200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 (8)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9)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10)TSG R1001-200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11)TSG D3001-2009《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 (12)TSG R4002-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 (13)TSG ZF001-2006《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TSG ZF003-2011《爆破片装置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有关许可程序、条件和要求的内容
  • 附件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附件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附件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附件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附件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 建设工程签证与索赔法律实务
    本资料为建设工程签证与索赔法律实务,简介:建设工程合同具有投资大、周期长、运作繁等特点,履行过程中必然出现合同未定事宜或合同变更事项,需要通过签证予以补充或确认。同时,对于出现非己方原因或者非双方可预见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一方通过索赔来维护自身权利。
  • 工程签证与索赔法律实务(45页)
    本资料为工程签证与索赔法律实务(45页),资料为工程签证与索赔法律实务(45页),PPT格式。简介:工程签证法律实务 ,工程索赔法律实务,与工程签证和索赔有关的司法解释之规定等。
  • 论盗窃电能的社会危害及其法律特征
    本立通过对窃电与反窃电及处理窃电问题工作的论述.揭示了当今社会窃电者盗窃行为基本情况和特征,他们(她们)采用极端卑鄙的窃电手段,太肆窃取国家电力资源。如不遏制,将给国家经济建设带来极太的危害和严重后果。那么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如何划分和确定发生行为的主体和客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预与充分的说明.足以引起有关单位的的注意。
  • 如何做好建筑企业的法律顾问
    本文分析了建筑企业法律顾问的需求和立法趋势,明晰了从事建筑活动的勘察设计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三类建筑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责和主要服务方式,并据此对法律工作者提升专业素质,把握建筑企业法务特点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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