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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槽、坑周边堆载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控制,不得在基坑周边堆放材料和设备。在开挖基坑边弃土时,应保证人工边坡的稳定。弃土抛于基坑边坡上方1米以外,高度不超过1.5米。
某县渔洋关镇襄铁幼儿园综合楼改扩建工程施工方案-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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