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厂坝枢纽土建及护坡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
内容简介 第五节 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 ⑴施工现场的布置符合防火、防爆、防洪、防雷电等安全规定及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停车场、修理场等应按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 ⑵现场道路平整、坚实、保持畅通,危险地点悬挂按照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3-82《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夜间行人经过的坑、洞设红灯示警,施工现场设置大幅安全宣传标语。 ⑶现场的生产、生活区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材应有专人管理,不得乱拿乱放。每个项目队要组成一个由15—20人的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⑷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消防安全距离应符合公安部门的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品;严禁在木工加工场、料库等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应随时清理。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 ⑸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⑹临时用电工程的安装、维修和拆除,均由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电工完成,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⑺电缆线路采用“三相五线’’接线方式,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场内架设的电力线路其悬挂高度及线距应符合安全规定,并应架在专用电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