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
1.0.1 为在轻型模块化钢结构组合房屋设计和施工应用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以下,建筑总高度不超过24米的模块化钢结构建筑的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安装及验收等。 1.0.3 轻型模块化钢结构组合房屋设计,应合理选择建筑模块和组合形式,满足在运输、安装市使用过程中的功能和安全要求。
轻型模块化钢结构组合房屋技术规程-图一
特别声明:本资料属于用户上传的共享下载内容,仅只用于学习不可用于商业用途,如有版权问题,请及时 联系站方删除!
微信扫码分享
点击分享
登录 参与评价!
开通VIP享超值特权
VIP会员用户人均节省239元
推荐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