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监理标段的监理工作范围为 工程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量、工程规模调整或设计变更均属本监理范围。 主要包括: ⑴ ⑵ ⑶ ⑷ ⑸ 监理服务期:本标段范围内所有土建工程从前期准备到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本监理标段的监理工作内容是:以监理依据为准绳,对该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的质量、工期、投资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理。 一、施工准备阶段 建立明确的项目组织机构和建立健全、严格的规章制度;明确总监、总监代表和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分工,向业主递交总监授权书及向总监代表书面授权;建立与业主正常的工作联系渠道。 按监理合同规定配备齐全监理设施、各种检测,测量设施和仪器,监理人员按投标承诺到位。 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进行施工现场调查,对沿线地形、地物、水文地质情况全面掌握。 审核并熟悉合同段内的设计图纸、说明及文件,并将发现的问题和处置建议报业主。 参加同业主主持由监理组织的交桩和设计交底工作,设计技术交底会会议纪要由监 理出具,会审记录由各方确认;审查施工承包商提交的复测资料,沿线测量标志复核无误。 根据施工承包合同审查承包商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核实进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的资格及到位情况。
砌筑工程通用监理规划范本-图一
砌筑工程通用监理规划范本-图二
砌筑工程通用监理规划范本-图三
砌筑工程通用监理规划范本-图四
砌筑工程通用监理规划范本-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