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光伏电站土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合同名称:青海乌兰50MWp(一期20MWp)并网光伏电站工程监理(C包) 合同编号:QHWL-FY(2011)第01号(总007号) 工程名称:青海乌兰50MWp(一期20MWp)并网光伏电站工程 工程建设地点:青海省海西州乌兰县希里沟镇境内 青海乌兰50MWp(一期20MWp)并网光伏电站场址位于青海省乌兰县希里沟镇境内的戈壁滩上,E98°23′~E98°25′,N36°59′~N37°02′之间,南北长约1.3km,东西宽1km,面积约1.3km2,平均海拔高度为3120m。西邻315国道和青藏铁路,对外交通便利。场址区距乌兰县城约10km,乌兰县城距青海省会西宁市374km,距德令哈市139km,距格尔木市524km。 本工程光伏并网发电系统,总装机容量为50MWp,一期安装20MWp,20MWp全部为多(单)晶硅280Wp光伏电池组件,组成10个子阵,共40个500kWp光伏发电单元,每2个500kWp光伏发电单元与1台1000kVA/10kV箱式升压变电站组合。电池组件所发直流电经汇流、逆变后引至10kV箱式升压变,10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由10kV侧经一台35/10kV 变压器升压为35kV,以一回35kV出线经架空线路接入当地电力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