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

(一)经常督促承包单位,以固定轴基线控制桩校核桩位(因为在打(压)桩过程中土体会产生隆起和位移变化,一次性确定的桩位可能变化)。 (二)在插桩后(在桩自重和锤重的作用下,桩向土中沉入一定深度而达到稳定位置),要进行垂直度校正,偏差控制在0.5%范围内时,开始允许“轻击”,待入土达1m左右且经校正垂直度无问题时,再逐步增加落距达到规定数值(这个过程为稳桩),稳桩后,才可以正式进行连续锤击,达到贯入度或标高设计值。

上传人: 上传时间:2018-06-13 10:22:39 文档格式:doc 收藏数:0 页数: 7 评论数: 0 分类标签: 水利工程 / 水利工程资料 / 水利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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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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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图二

打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图二

打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图三

打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图三

打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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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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