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监理工作依据、范围和内容 1 监理依据 国家、省、市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理委托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协议、设计、施工有关合同文件(招投标文件合同条款等),现行设计施工有关验收规范、规程、标准,有关施工图纸、标准图集及工程变更文件等相关文件。 2 监理范围 本次招标的监理工程在施工和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内容包括:四号路(***北路以南,七号路以北段)、五号路(***北路以南,八号路以北段)、六号路(***北路以南,八号路以北段)、七号路(四号路以东段)、八号路(四号路以东段)及支二路共六条道路的监理工作。 3监理工作内容 <一>、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技术问题提供书面意见及本项目施工图文件进行审核并提交审核报告。 <二>、施工阶段: 1) 协助委托人进行有关招标工作,包括:协助审查招标文件,协助签订施工合同、材料供应合同,以及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补充协议。 2) 负责审查分包商资质,包括对分包商或供应商的资质、供货能力、商业信誉等进行详细审核和考察,并将审核意见报送委托人。参与确认承包商所选择的分包商和设备供应商。 3) 定期对施工合同的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检查(如遇特殊情况、紧急情况应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委托人),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委托人。 4) 负责计算、审核各项索赔金额,提交处理意见,并协助委托人处理合同纠纷。 5) 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工程预算及决算,并可根据合同要求和工程情况增减预算或决算,但前述增减建议必须在得到建设单位或委托人的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 6) 负责审查核定施工过程中施工方申报的月工程量(或节点工作完成情况)及费用并申报委托人。 7) 审核工程范围内的洽商签证、设计变更及施工过程中施工图外发生的设计变更、洽商及各种签证。此项工作应在收到承包商申请后的7日内完成,并及时上报委托人批准确认。 8) 审查核实可调价材料的价格,审查核实有关材料的性能价格比及价差和处理办法,并根据具体情况详细计算、核实相关工程量和数量。 9) 根据合同要求,结合监理情况,审核施工方申报的结算书并向委托人提交审核报告。 10) 根据委托人及各相关合同要求,审核承包商编制的该项目的年、季、月度资金计划,并监督、控制其执行。 11) 根据委托人及各相关合同要求,制定本工程总进度控制计划、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12) 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核承包商提交的年、季、月、周进度计划并监督、控制其执行,必要时对上述计划提出调整建议和必要的指示。 13) 对承包商报送的工、料、机动态月报进行分析,找出影响进度原因,提出纠正措施和指令。 14) 审核委托人、承包商的材料、设备采购计划,提出有关建议和补救措施,并发布有关指令。 15) 及时分析进度障碍,调整总控制进度计划,上报委托人,并提出补救措施,发布相应指令。 16) 审核施工图并提供修改意见,参与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 17) 审查承包商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并监督其实施。 18) 对委托人、承包商选定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进行确认和验收,对影响工程使用功能、观感的材料、设备进行重点质量控制,重点核查承包商进场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有无违反投标承诺。 19) 负责对进场材料、设备及时验收,材料、设备使用前按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有见证取样。及时向委托人呈报影响工程质量的材料、设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督。 20) 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和落实质量保证措施。 21) 检查工程质量,对违反设计文件、规范、规程的承包商,责令立即改正,必要时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向违规的承包商签发监理通知后,监督相应整改措施的执行,直至整改完毕。 22) 做好施工过程的监理工作,对各阶段、各重点部位施工中存在的影响质量的关键问题,应主动组织各施工单位认真分析,找出解决并监督施工方落实实施,并做好实施效果的复查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认真检查、签认各项隐蔽工程,做好建筑安装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部位、工序的质量验收工作,未经签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23) 负责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进行事故原因、责任分析,提出事故处理办法,向委托人提供专项报告并督促检查事故处理方案实施。 24) 承包商要求变更设计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并报委托人确认,由委托人向设计单位提出,在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后,经监理和委托人审核批准后,由监理人向承包商下达设计变更通知。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方案,由委托人审核,经委托人批准后,通过监理人向承包商下达设计变更。 25) 由委托人提出使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的项目,监理人负责提供技术服务。凡由承包商使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的项目,应经监理人认可,报委托人批准,并要求承包商提供产品鉴定说明、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监理人按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26) 检查承包商的工程技术资料,监督承包商对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达到厦门市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并按委托人要求的期限,完成资料上报审核工作。 27) 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提出工程竣工预验收报告。 28) 负责与质量监督部门联系对工程质量进行核定,并按委托人要求组织工程移交。 29) 监理资料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完整的成册档案移交委托人。 30) 监督工程全过程的施工安全,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及时通告承包商,并督促整改方案的实施。 31) 监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状况,发现任何不文明施工的行为或情况及时通告承包商,并督促其整改。
福建厦门某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大纲-图一
福建厦门某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大纲-图二
福建厦门某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大纲-图三
福建厦门某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大纲-图四
福建厦门某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大纲-图五
资料目录 (一) 工程概况及项目组织计划 (二) 主要施工方法 (三) 工程投入的物资(材料)情况描述及进场计划 (四) 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描述及进场计划 (五) 劳动力安排情况描述 (六)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七) 确保安全生产、防台风及现场交通的技术组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