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程主体部分钢结构主要包括两部分: 1)地下一层至四层筒体四角共计四根“十”字型型钢柱及筒体四周KZ1、KZ2共计16根¢800/900钢管柱。 XGZ1:直径900,标高-7.750~24.54; XGZ2:直径800,标高-7.750~24.54; XGZ3:十字型,标高-7.750~19.45。 圆柱最大单根长度11.45m,最大重量6.5吨。 2)屋面层共计十根H型型钢柱(WXGZ1~5)及六根H型型钢(XGL1,XGZ1a、1b及XGL2)。 WXGZ1:标高143.00~146.6; WXGZ2~5:标高143.00~145.85。 XGL1,XGL1a、1b及XGL2:长度10~24m,最大单根重量4.7T。 详见: 图16.1a、b 地下一层至地上四层型钢柱及钢管柱布置示意
深圳某高层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及钢管混凝土叠合柱工程施工方案-图一
深圳某高层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及钢管混凝土叠合柱工程施工方案-图二
深圳某高层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及钢管混凝土叠合柱工程施工方案-图三
深圳某高层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及钢管混凝土叠合柱工程施工方案-图四
深圳某高层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及钢管混凝土叠合柱工程施工方案-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