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保证钢结构防护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质量,避免因钢腐蚀而造成损失,制定本规 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大气环境介质条件下,钢结构表面包覆玻璃纤维增强不饱和聚酯树 脂复合材料防护工程(以下简称钢结构防护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 钢结构防护工程所采用的原材料,必须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检测资料,井应符 合本规程的规定。必要时应进行复验。 1.0.4 钢结构防护工程的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的规定。
包覆不饱和聚酯树脂复合材料的钢结构 防护工程技术规程-图一
包覆不饱和聚酯树脂复合材料的钢结构 防护工程技术规程-图二
包覆不饱和聚酯树脂复合材料的钢结构 防护工程技术规程-图三
包覆不饱和聚酯树脂复合材料的钢结构 防护工程技术规程-图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