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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1、对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周边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经专家评审论证。
地下室深基坑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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