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上清河流域治理工程位于盐津县中和镇,主要工作内容项目共分为6个分区景点。香草园暂定为分区景点1;大梯步暂定为分区景点2;中赵桥暂定为分区景点3;游船码头暂定为分区景点4;景观吊桥暂定为分区景点5;农家梯田暂定为分区景点6。
设计依据: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
本次施工图设计包括新建护岸、河道疏浚、新建堰坝、踏步及排水涵管等。河道综合治理长度5.36km,护岸全长7454m,包括溪段左右岸护岸,省道段左岸护岸,堰坝1座,涵管1处,踏步24处,埠头3处。
该工程区以上控制集水面积332.5km²。 工程区防洪护岸综合治理项目包括左岸堤防及护岸、右岸堤防及护岸、河道清淤三部分组成。堤防建设地点为上游从雷滩石堰修建,下游止于XX人渡码头下游。综合治理河道长度为2.55km,新建左、右岸堤防 及护岸总长2170m,其中右岸长1065m(堤防740m,护岸325m),左岸长1105m(堤防912m,护岸 102m,自然岸坡长91m)。疏浚河段上游从雷滩石堰开始,下游止于下屋基。清淤疏浚河段长 2.55km,清淤2.2万m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