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传于:2019-10-03 18:12:53 来自: 电气工程 / 建筑电气 / 居住建筑
0
5分

(1)选择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 (2)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安全、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出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3)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4)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5)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贵州]超高层框架结构住宅小区工程安全旁站监理方案-图一

[贵州]超高层框架结构住宅小区工程安全旁站监理方案-图一

[贵州]超高层框架结构住宅小区工程安全旁站监理方案-图二

[贵州]超高层框架结构住宅小区工程安全旁站监理方案-图二

[贵州]超高层框架结构住宅小区工程安全旁站监理方案-图三

[贵州]超高层框架结构住宅小区工程安全旁站监理方案-图三

[贵州]超高层框架结构住宅小区工程安全旁站监理方案-图四

[贵州]超高层框架结构住宅小区工程安全旁站监理方案-图四

[贵州]超高层框架结构住宅小区工程安全旁站监理方案-图五

[贵州]超高层框架结构住宅小区工程安全旁站监理方案-图五

点击立即下载源文件

特别声明:本资料属于用户上传的共享下载内容,仅只用于学习不可用于商业用途,如有版权问题,请及时 联系站方删除!

收藏
分享

微信扫码分享

点击分享

点击查看更多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