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岩石试验规程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2006 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改办工业[2006]
1093 号)要求,对原标准 DLJ 204—1981《水利水电工程岩石试验规程(试行)》、DL 5006—1992《水
利水电工程岩石试验规程(补充部分)》进行修订的。
本次修订,对 DLJ 204—1981、DL 5006—1992 的内容作了调整、归并和增删。修订后的标准分为三
个标准,即 DL/T 5368—2007《水电水利工程岩石试验规程》、DL/T 5367—2007《水电水利工程岩体应
力测试规程》、DL/T 5006—2007《水电水利工程岩体观测规程》。上述三个标准实施后替代 DLJ 204—
1981、DL 5006—1992。
本标准对 DLJ 204 和 DL 5006 中的岩块试验、岩体变形试验、岩体强度试验、声波测试部分进行修订,
并更名为《水电水利工程岩石试验规程》。
本标准修订和补充的主要内容如下:
——比重试验中增列水中称量法。
——承压板法岩体变形试验中,删除矩形板法、双枕法和四枕法。
——原标准第 7 章列为附录,将试验报告编写部分移入总则。
——原标准附录“测试工作注意事项”改称为“试验工作基本要求”,增列试验仪器设备管理内容。
——原标准附录“试洞开挖与地质描述”分为两个附录,分别定名为“试验洞开挖要求”和“试
验地质描述内容”。各试验中对试件和试验点(体、段)的地质描述合并于附录中。
——保留原标准附录“试样采取与管理”。删除原附录中的“液压千斤顶和液压枕及滚轴排的
率定”,岩石试验中常用名词、术语、符号、单位表,常用 SI 制、公制、英制换算。
——删除原标准说明书,按章节顺序编写条文说明。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 E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水电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汤大明、曾纪全、陈梦德、张伯骥、王建洪、贺如平、冯国栋、邵小曼、全海。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