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 第二章监理范围、目标及依据 一、工程监理范围、要求和服务内容 1.监理范围:施工图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期内的监理工作。 2.按照建筑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对本工程的勘测设计和工程施工,实施“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为核心的监理工作,其中主要内容如下: (1)、对工程的投资、质量和建设工期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施工全过程控制。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 (2)、本工程的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及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整理提交各项工程技术资料后通过有关部门备案为止,但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市政道路工程监理投标书(共42页)-图一
市政道路工程监理投标书(共42页)-图二
市政道路工程监理投标书(共42页)-图三
市政道路工程监理投标书(共42页)-图四
市政道路工程监理投标书(共42页)-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