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某码头环境影响报告书
内容简介 福建某码头环境影响报告书 拟建码头位于某湾北岸的某村,行政上隶属于某镇。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某县工农业生产形势日新月异,发展迅速,货物吞吐量急剧增加,目前,拟建码头处仅有一座1000吨的货运码头,生产任务十分繁忙。据统计,1999年该港口货物吞吐量已达30万吨,远超出12万吨/年的设计能力,常出现压港滞港现象,严重制约了当地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且目前专业化泊位不足,缺少滚装泊位,难以适应现代战争需求及战时运送兵员弹药、重型武器装备,平时用于民用运输及物质补给等。为此,将拟建500吨级码头通过扩建方式,使其具备兼靠3000吨的滚装船和3000吨级登陆舰,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目前湾乃至东南沿海港口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尚无可供大型滚装船舶靠泊的滚装码头,此问题已成为制约对台军事斗争准备的主要薄弱环节,因此,该问题是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已列入南京战区战场准备的首要计划和议事日程。 滚装船码头按照平战结合,军民兼容、寓战于平、寓军于民的原则进行设计建造,平时可用于生产运输,发挥军事运输保障,码头适用于靠泊军用、民用滚装船,并能装载重装备的登陆舰艇,发挥军事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国务院1998年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该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某县陆岛码头有限公司于2001年7月委托##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我所接受任务并根据现场踏勘、建设单位提供的基本资料、环评导则及相关材料,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供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1.2 评价目的 该码头项目具有重大的经济和军事效益,但码头工程建设将可能影响海洋环境,码头营运时产生的废水、噪声将造成一定范围的污染,对海域生态、海域水质和水产养殖带来一定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评价将通过对码头和海域周围环境的调查、监测和评价,了解水体及声学环境质量现状,并对工程环保措施,从技术、经济、可行等方面加以论证,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控制工程措施和管理办法,供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