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档为压力钢管制造作业指导书,包括:内容简介 材料 2.1.1 作业方法 2.1.1.1 制作钢管使用的钢材、焊材,必须符合合同文件及图纸的规定; 2.1.1.2 钢材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如无出厂质量证明书或标号不清,有疑问者,应予复检,复检符合规定,方可使用; 2.1.1.3 钢板如需超声波探伤的,应按ZBJ74003《压力容器用钢板超声波探伤》标准进行探伤,碳素钢应符合该标准现定的IV级要求,低合金钢板应符合III级要求; 2.1.1.4 钢板的厚度应符合GB709《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的规定,表面质量应符合GB3274《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的规定,否则不得用于压力钢管制造; 2.1.1.5 采用国外钢板应符合相关规定或经化学成份、力学性能检测确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