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地块落地式脚手架专项方案
本工程位于宁波市江北区,北至长阳路,南至长兴路,东至广元路,西至银海路。总建筑面积约119337.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8990.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347平方米。拟建建筑物主要包括2栋8层、1栋9层、9栋11层洋房,1栋16层、1栋18层、1栋25层、1栋27高层住宅及1层地下车库、幼儿园、垃圾站等配套。本工程结构形式为剪力墙、框架结构;地下室底板面标高为-4.85m,筏板厚度为300mm,350mm。设计标高±0.000相当的绝对标高为3.550,自然地面相对标高-0.85。地下室层高3.5米,主楼4.35米,高层标准层层高2.9米,洋房标准层层高3米。本工程3#4#5#6#7#10#11#12#13#15#楼全部采用落地式钢管脚手架,1#2#四层以下采用落地式脚手架,14#楼11层、16#楼13层采用落地式脚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