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现场施工人员安全行为六项基本要求 1.1、施工现场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与要求 按照“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进行违章作业,并且要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的要求,违章守纪,做到“三不伤害”(即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所伤害),确保施工安全和施工现场安全。 施工现场上岗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 1.1.1能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流程。 1.1.2能掌握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以及机械、电气等常见事故伤害的一般技术措施。 1.1.3能应付常见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理。 1.1.4能掌握安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正确使用方法。 1.1.5能正确使用工种、岗位所涉及的工具和设备。 1.1.6能使用常用的灭火器材设备。 1.1.7能对工具、设备、环境以及劳动用品穿戴情况进行自查。 1.1.8能注意劳逸结合,搞好自身的劳动保护。 1.2、防止违章和事故的操作要求: 施工现场要做到“十不盲目操作”: 1.2.1隐患未排除,有自己伤害自己,自己伤害他人,自己被他人伤害的不安全因素存在时,不盲目操作。 1.2.2特殊工种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安全上岗操作证,不盲目操作。 1.2.3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复工换岗人员未经安全岗位教育,不盲目操作。 1.2.4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岗位无安全措施,未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交底,不盲目操作。 1.2.5施工环境和作业对象情况不清,施工前无安全措施或作业安全交底不清,不盲目操作。 1.2.6脚手架、吊篮、塔吊、井字架、龙门架、起重机械、电焊机、钢筋机械、木工平刨、圆盘锯、搅拌机等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盲目操作。 1.2.7安全帽和作业所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不落实,不盲目操作。 1.2.8凡上级或管理干部违章指挥,有冒险作业情况时,不盲目操作。 1.2.9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排除,威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时,不盲目操作。 1.2.10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作业、易燃易爆作业、爆破性作业、有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和科研实验等其他危险作业的,均应由上级指派,并经安全交底;未经指派批准、未经安全交底和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盲目操作。
某地震紧急救援训练基地工程安全防护方案-图一
某地震紧急救援训练基地工程安全防护方案-图二
某地震紧急救援训练基地工程安全防护方案-图三
某地震紧急救援训练基地工程安全防护方案-图四
某地震紧急救援训练基地工程安全防护方案-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