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定阐述了构筑物、系统和部件为满足安全运行以及防止(或减轻)可能危及安全的事件后果所应遵守的设计方法和设计要求。可能危及安全的事件统称为假设始发事件。假设始发事件用于确定核电厂物项的设计基准。它们包含多种可能单独地或相互组合后影响安全的因素。这些因素有如下几种类型: 与核电厂厂址及其环境有关联的因素; 由人员行动引起的因素; 源自核电厂本身运行的因素。
某市核电厂施工组织设计-图一
某市核电厂施工组织设计-图二
某市核电厂施工组织设计-图三
某市核电厂施工组织设计-图四
某市核电厂施工组织设计-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