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道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为规范我市道路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保障道路安全有效运营, 根据有关规范及国家、省市相关法规,结合我市道路建设情况,制定本办法。 路工程竣工验收分为初验(交工验收)和终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初验(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满足通车要求。 终验(竣工验收)是综合评价工程建设成果,确定工程质量等级。 终验主要工作内容 (一)成立终验委员会; (二)听取项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报告; (三)听取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报告及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四)听取接管单位意见; (五)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审查有关资料; (六)按相关规定的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并确定工程质量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