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自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冒险作业。有权拒绝上级领导的违章指挥,互相之间有责任制止对方违章操作。 2.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绳等保护设施。 3. 进入施工现场时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赤膊,女工严禁穿裙子。 4.在施工现场行走要随时注意安全,不得随意攀登脚手架、工程车辆等,不得私自开合电动开关,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线。非特种作业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不是机械操作工严禁拨弄和开动机械设备。 5.不得在施工现场打闹玩耍,不得将家属、小孩或无关人员带入施工现场。 6.严禁酒后作业及进入施工场区, 7.非操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石方爆破警戒区。 8.严禁任意拆除和挪动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标牌。 9.施工队应重视施工技术对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正式开工前,施工队必须组织所有参建人员详细阅读设计施工图纸,了解施工图纸的设计意图。熟悉掌握设计图纸中对各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质、水文等的描述,了解设计施工参数,施工操作要领。了解设计图纸中对不良地质地段可能出现的病害及处治措施。 10.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接受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违规违制、不合格者,将采取一查、二帮、三劝、四罚、五下岗的办法。对于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 11.所有员工(含下属各施工班组成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技术教育,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对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讲座、安全技术交底,接受教育交底人员必须在安全生产技术交底资料上进行签字确认。 12.在正式施工前,施工队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工程进展实际需要的专项安全生产技术防护措施,报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并就审核后的正式措施对各施工班组和工人进行详细的交底,并做好交底签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