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司法综合大楼,是罗湖区法院与检察院合建的综合办公楼,由华新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负责设计。工程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以东,用地西侧与罗湖法院、检察院现址隔路相对,东面为东湖公园,南面为待建空地。本次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其中包括:基础、主体结构、建筑防水、防腐保温、电梯安装、初装修装饰、幕墙、室内给排水、消防、空调、电器安装及其他专业工程(电梯、消防、空调安装工程主设备由业主供货)。本工程由地下三层,地上十层组成。总用地面积为9487.8m2,总建筑面积为40715.2 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为16340.2 m2,地上建筑面积为24375.0 m2,法院占13164.4 m2,检察院占11210.53 m2,地上为综合办公区,地下一至三层为机械式停车场,下车库,设备用房,羁押室,其中地下三层兼作平战结合的人防地下室掩体,地下车库停车644辆,本工程属一类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本工程楼房±0.00相当于绝对标高11.300。
罗湖区司法综合大楼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书-图一
罗湖区司法综合大楼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书-图二
罗湖区司法综合大楼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书-图三
罗湖区司法综合大楼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书-图四
罗湖区司法综合大楼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书-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