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一)甲方(全称): 合肥XX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 合肥XX公司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过程中双方签署的补充文件签订承发包合同。 (三)工程名称:(~)道排工程 (四)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五)工程内容及工程量: 本工程的内容及工程量严格遵循招标文件和标前答疑的有关规定,承包方投标文件内容与之相矛盾的,以招标文件和标前答疑及施工图为准。 工程内容: 1)桩号 0 + 11 ~ 4+00(含XX、交口)全长约422.106 M的道路、排水工程。 2)施工临时水电接引、临时道路: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费用含在合同价款中。 3)原路面的破除、清运、沿线挡土墙以及拆除建筑的垃圾外运包含在本次合同范围内,交通管理设施、路灯、绿化、沥青混凝土路面不在本次合同范围内。 (十五)工程承包方式: 1、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2、乙方不得将中标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让给他人。 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乙方任何责任与义务。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4、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5、工程开工后,如发现乙方未按 文件和合同文件承诺兑现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6、如甲方发现乙方未派出其投标文件和合同中所列的人员进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工程概况 1.1概述 本工程位于汤逊湖西侧边缘,起止桩号为K9+650—K10+386.706,全长736.7m,道路沿线主要为鱼塘、湖面和农田。根据设计,雨水排放采用分散出流,就近排入汤逊湖的方案。雨水管道管径为d300—d2000,除d2000管道外均采用FRPP聚丙烯排水管,d2000管道采用企口式钢筋砼管。在道路东西两侧各铺设一条雨水管线,满足道路雨水排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