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山西省高速公路主要材料价差调整文件审查规程,根据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高速公路投资控制协调会》会议精神及《山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主要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意见》,为做好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主要材料调价工作,特制定本规程。 一、审查程序 1、项目建管处持省厅建设和管理处领导签署的任务卡或相关内容会议纪要报厅定额站,我站接受审查任务。 2、送审单位提交省厅建管处批示的“造价文件委托审查卡”(见附表1)后, 科负责接受需审查的造价文件资料,接受时间从资料齐全后计算,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接受。接收后按照送审项目文件类别对所提及的资料逐册清点,并填写“造价文件审查任务卡”(见附表2)。 3、项目建管处需提交完整的调价编制资料及审查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4、项目资料由厅定额站存档备查。 5、审查单位接收完整资料后,每工作小组按5-7个工作日/每10公里时间合理安排技术力量,尽早完成审查任务。
全线分轻重车道设计,全线除收费站和长隧道外采用沥青砼路面,特重交通车道沥青砼路面为:4+6cm沥青砼+12cm沥青碎石+38cm水泥稳定碎石+20cm水泥稳定碎石,重交通车道4+6+6cm沥青砼+34cm水泥稳定碎石+20cm水泥稳定碎石或30cm综合稳定土或10cm碎石整平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