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建单位应根据承建合同技术条款规定,对灌注桩造孔、清孔、吊放钢筋笼以及混凝土浇筑等,进行验证性试验。并在试验开始的28天前提出试验计划,报送监理机构审批。 (2)试验结束后,承建单位应及时将试验成果进行整理,提出用于实施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相关参数报监理机构批准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3)灌注桩工程开工前56天,承建单位应根据施工图纸、设计要求、技术规范、施工部位自然条件、施工水平及设备情况,编制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机构批准。
混凝土灌注桩监理安全实施细则-图一
混凝土灌注桩监理安全实施细则-图二
混凝土灌注桩监理安全实施细则-图三
混凝土灌注桩监理安全实施细则-图四
混凝土灌注桩监理安全实施细则-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