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渎高级中学新校区行政楼土建工程监理细则

建设单位应提供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讯、生活设施,项目监理机构应妥善保管与使用,并在项目监理工作完成后归还建设单位。项目监理机构也可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上述设施。项目监理部应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的建设工程安全检查测试工具,总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专人予以管理。

上传人: 上传时间:2020-04-26 23:08:42 文档格式:doc 收藏数:0 页数: 28 评论数: 0 分类标签: 暖通空调 / 建筑暖通 / 教育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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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渎高级中学新校区行政楼土建工程监理细则-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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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渎高级中学新校区行政楼土建工程监理细则-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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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渎高级中学新校区行政楼土建工程监理细则-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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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渎高级中学新校区行政楼土建工程监理细则-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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