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资格预审合格并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有关资料。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他情况。 2、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确需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鄂州市政工程公司(明星路标书)-图一
鄂州市政工程公司(明星路标书)-图二
鄂州市政工程公司(明星路标书)-图三
鄂州市政工程公司(明星路标书)-图四
鄂州市政工程公司(明星路标书)-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