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索道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专项条件

1.脱挂抱索器客运架空索道 1.1人员 1.1.1技术负责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其职称或者学历是理工类相关专业。 1.1.2质量保证体系人员 (1)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工程师职称; (2)设计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其职称或者学历是理工类相关专业; (3)工艺、材料与零部件、焊接、热处理、电控系统制作、检验与试验、现场施工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其职称或者学历是理工类相关专业; (4)无损检测责任人员,具有UTⅡ、MTⅡ资格。 1.1.3技术人员 除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外,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工程师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其职称或者学历是理工类相关专业。 1.1.4质量检验人员 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3人,由技术人员担任。 1.1.5项目负责人 由技术人员担任。 1.1.6作业人员 (1)特种设备焊工不少于2人,持证项目应当与实际生产工艺情况相适应;修理作业人员不少于4人;电工不少于3人; (2)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UTⅡ、MTⅡ资格(外委的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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