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三)混凝土浇筑 1、混凝土的施工实施,必须遵照有关规定执行。 2、在不适宜气候条件下,无法正常进行浇筑作业时,不应进行混凝土施工。所有混凝土施工均应在旱地进行。混凝土在浇筑过程中,直到硬化之前其表面不应经受流水作用。 3、混凝土结构物的地基必须验收合格,并征得监理单位同意,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的准备工作。岩基上的杂物、泥土、及松动岩石均应清除,并冲洗干净、排净积水。在浇筑混凝土前,岩基应保持洁净和湿润。对于出露凝灰岩夹层和泥化破碎带的地基,按该地基处理作出规定实施后,才能验基作浇筑准备。 4、在浇筑混凝土前,检查有关浇筑准备工作,包括地基处理、模板、钢筋预埋件及止水设施是否按规定执行。征得监理单位的同意后方可开始浇筑作业。 5、基岩面的浇筑仓,在浇筑第一层混凝土前,必须先铺一层2—3cm的水泥砂浆。砂浆的水灰比较混凝土的水灰比减少 0.03—0.05。铺设的砂浆面积应与混凝土浇筑强度相适应,铺设工艺必须保证新浇混凝土能与基岩或老混凝土结合良好。 6、混凝土浇筑作业,应按厚度、次序、方向分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