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政公用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 不少于100 万元人民币; 二、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检测项目应通过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 认证; 三、人员要求: (一)有市政公用工程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取 得市政公用工程质量检测技术培训证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 人, 专业合理,其中从事市政公用工程检测工作3 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中 级职称不少于4 名。 (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 称。 四、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其中, 所使用的计量器具,需通过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河南省市政桥梁、市政道路质量 检测资质标准-图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