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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2006年版定额与费用计算标准的颁布实施,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能源[2006]427号文有关规定,我站对全国各地区工资性补贴进行了核定,现予公布。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电力工程各地区工资性补贴费(电定总造[2007]12号)-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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