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涵工程施工安全监控制度
内容简介 1 一般规定 1.1 高桥、大跨、深水、结构复杂的大型桥梁施工,应对施工安全做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单项工程(包括辅助结构、临时工程)开工前,应根据规程制定的安全操作细则,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2 桥涵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1.3 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按国际《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83)的规定,根据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类别和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加设漏电保护器。 1.4 桥涵施工,采用多层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时,应布设安全网。 …… 2.1 明挖基础 2.1.1 开挖基坑时,如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1.2 挖掘机等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应视基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而定。一般应不小于1.0m,堆放材料及机具时应不小于0.8m。 2.1.3 采用桅杆吊斗或皮带运输机出土时,应检查吊斗绳索、挂钩、机具等是否完好牢固。吊斗升降时,坑内作业人员应躲离吊斗升降移动范围以外。吊斗不使用时,应及时摘下,不得悬挂。 2.1.4 在水中挖基,应备有便于出入基坑的爬梯等安全设施。